科研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龙游鹏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鹏辰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省造纸研究所)科研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鹏辰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省造纸研究所)科研生产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游经济技术开发区M142
(3)行业类别:C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4)建设规模:龙游鹏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495万元,引进先进设备,在龙游经济技术开发区M142地块建设“浙江鹏辰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省造纸研究所)科研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项目于2019年8月23日经龙游县工业项目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同意(龙工咨字【2019】03-07号),并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330825-22-03-82847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最近点坐标 (UTM 坐标) |
方位 | 厂界距离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大气环境 | 外依山村 | 718126.773、3220826.531 | E | 400m | 90 户,300 人 | 二级 |
叶宝塘 | 719747.751、3221510.592 | W | 400m | 50 户,190 人 | ||
凤基坤村 | 717593.705、3220617.736 | NW | 800m | 60户,200人 | ||
余家 | 717908.329、3218796.503 | S | 800m | 90 户,320 人 | ||
严家 | 716191.048、3219869.120 | SW | 1485m | 45 户,160 人 | ||
白马村 | 715517.746、3220779.551 | NW | 1486m | 50 户,205 人 | ||
大治村 | 716738.999、3221061.910 | N | 1658m | 50 户,190 人 | ||
山背 | 715282.187、3221305.672 | W | 1713m | 41 户,145 人 | ||
红塘 | 716071.586、3222546.986 | SW | 1883m | 58 户,205 人 | ||
兰塘村 | 717573.462、3221793.856 | W | 1902m | 90 户,300 人 | ||
项家 | 716773.224、3223007.529 | NW | 1990m | 60 户,210 人 | ||
范家 | 718521.046、3221847.579 | NE | 1927m | 85 户,280 人 | ||
虎龙村 | 717928.329、3218800.503 | S | 2031m | 50 户,180 人 | ||
白鹭岗 | 716345.048、3219822.120 | E | 2232m | 65户,220 人 | ||
外依山村 | 715628.746、3212569.551 | NE | 2346m | 35 户,120 人 | ||
地表水 | 衢江 | / | 南 | 2130 | 中河 | Ⅲ类 |
地下水 | 区域 | / | / | / | / | Ⅲ类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污染物为水蒸汽,属于大气组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1)地表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71914t/a。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区域污水管网已建成投入运行。本项目污水经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排放标准后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水体衢江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项目纳污水体衢江水质良好。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2)地下水影响分析
根据地下水预测可知,CODcr、氨氮在地下水中污染范围为:100天扩散到5米浓度最高,1000天扩散到50米浓度最高,10年扩散到182.5米浓度最高,20年扩散到365米浓度最高,CODcr最大浓度为54.1mg/L,CODcr污染指数最大为18;氨氮最大浓度为5.41mg/L,氨氮污染指数最大为27.1,总体来说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较慢,对周边环境的地下水几乎没有影响,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现在项目所在地污染物泄漏处很小范围内的地下水中。废水收集池泄露废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大,并且地下水一旦污染就很难恢复。因此,发现废水泄漏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对污水进行封闭、截流,抽出污水送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使污染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尼龙网和废毛毯、废渣、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尼龙网和废毛毯、废渣、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或者有效处理,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打浆机、纸机、冲压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监测结果表明各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环评要求企业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整改,不增加噪声大的设备,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环评建议企业退役后应进行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经有效处理后,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预计处理效果 |
废气 | 烘干废气 | 经收集后统一排放 | 主要为水蒸汽,污染很小,对环境基本无影响,能满足环保要求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纳管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 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 ||
事故废水 | 事故应急处理 | 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固废 | 废尼龙网、废毛毯 | 外售综合处理 | 不排入环境,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
废渣 | 委托浙江安吉宇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
废包装物 | 外售综合处理 |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龙游鹏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鹏辰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省造纸研究所)科研生产基地项目在龙游经济开发区M142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公众参与工作过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未收到公众意见;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5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本环评在报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进行全文公开。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龙游鹏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林献/18767143431
联系地址: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同舟路38号301室 邮编:324000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8892694007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新湖城市广场6幢907室 邮编:324003
3.环保部门情况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保护局龙游分局 电话:0570-7025141
公告发布单位:龙游鹏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日